各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院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林 泉 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姜 泉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司法警察等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法警大队。
穆虹宇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
申官成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机关日常工作以及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负责联络人大代表工作。
赵国哲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民事检察工作。
金光珍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王平先 三级高级检察官。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会等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