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感知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
11月21日上午9:30,珲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主题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感知改革成效”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展示珲春检察机关在检察改革以来所取得的司法改革成效。
2017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文昌海带领新一届党组,明确提出了“创一流、重服务、做贡献”的总体目标,从“树立发展新理念,构建监督新格局,完善工作新机制,打造队伍新形象”四个方面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检察改革成效显著。
加强刑检工作。今年以来严把批捕关、起诉关,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98件1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8件101人,不捕30件51人,追捕4件6人,监督立案3件4人,监督撤案26件;受理各类起诉案件318件390人,其中提起公诉255件312人,法院下达判决233件284人,出庭支持公诉232件,不起诉12件13人,追诉6人,追加漏罪1件。践行保护性司法,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一是学习先进经验,选派未检检察官参观学习先进院相关工作,参加最高检组织的“法治进校园”敦化站的座谈会。二是加强末成年普法宣传,深入学校和社区开民普法活动和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全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
加大职检力度。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规模不降”的要求,实现了“全年任务半年完成”。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侦查贪污贿赂案件 7件 20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增加33.3%。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件19人,其中,其中起诉4件10人,判决2件5人。渎职侵权犯罪4件 10 人,侦察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件9人,完成年初目标,增加25%;二是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完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87人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3次,重新确定重大项目15个,深入大唐发电厂、市直机关等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宣讲活动 4次。
强化民行监督。完成了民行机构市院分设,提升了专业化水平。加强民事执行监督,提升执行监督实效。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2件,民事虚假诉讼1件,提请抗诉案件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件、执行检察建议4件,违法行为调查1件,息诉2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围绕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4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38件、国有资产流失11件,民生发展5件,回复48件。
深化控申刑执工作。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23件(次),检察长接待12件,直接答复来访人员10件。我院积极排查上访隐患,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和上访隐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了十九大期间无涉检进京上访事件。规范派驻监所检察室建设,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采纳15件,位于全州前列。改变强制措施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4份,全部采纳。办理强制医疗案件2件。对珲春市内13个司法法的23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两次检察,发现有2人脱管,已建议法院收监。
服务大局有新作为。院党组紧扣市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检察院“三级院百名检察长联系千户重点企业和千项重点发展项目”(简称“双千活动”)实施意见,全年走访重点企业24家、服务重点项目1个,与7家企业党组织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帮助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助推企业发展。通过开展“双千”活动,做到了每名领导子都有担子、每个科室都有责任。同时加大报刊、电视等多种媒体对开展“双千“活动的宣传力度,全面营造“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的舆论氛围,为加快美丽珲春建设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制环境。
深化改革有新进展。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综合性改革。对省检察院下达的26项改革任务建立了台账,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繁简分流、独任办案、引导侦查、证据规格、侦查监督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了初步成果。
答记者问环节
延边日报记者:
在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及人员转隶的背景下,贵院如何稳定队伍和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何工作亮点?
职务犯罪检察部 张超
主要做法:一是统筹全局,精心部署,充分发挥市院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主导作用;二是狠抓落实,合力推进,全面激发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三是优化模式,注重实效,有效助添改革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中的内在动力。坚持职务犯罪侦查的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规模不降,开展百日会战等行动,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图们江日报记者:
我了解到,贵院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刑事检察部 申官成
高检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珲春检察机关早部署、早行动,一是建立包片责任制;二是建立组长负责制;三是建立定期巡查制;四是建立每周通报制;五是建立跟踪督导制;六是定期召开犯罪预防工作会;七是创新监督模式,实现案件全程查办的一体化特色;八是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控告,提供立案监督线索,共同监督。
珲春电视台记者:
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后,贵院在两年的试点工作中,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方法,能给我们介绍一个典型案例么?
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董华
截止目前,我市在履职中共取缔侵害“两益”事项54个,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300万元,共修复被损林地34.73公顷。4月11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东北虎保护区内毁林、毁山采石案,由检察机关诉珲春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
吉林驻珲春记者:
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以来,在减少羁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请问贵院如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 金光珍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对宪法人权保护理念的具体体现。
为实现省州院提出的实现检察工作新跃升的工作目标,刑执检察部门通过不懈努力,控执部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共立案审查16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2件,办案单位采纳建议258件,采纳建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