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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检察院关于建立新闻制作与舆情引导团队的意见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珲春市检察院关于建立新闻制作

 

 

舆情引导团队的意见

   

  根据中政法委、高检院部署要求,按照珲春市检察院党组指示精神,为适应互联网信息化条件下的舆论传播格局,提高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让人民群众真正感知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结合工作实际,在珲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建立新闻制作与舆情引导团队。具体意见如下:

  一、新闻制作与舆情引导团队组成人员

     团队由珲春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各部委指派专人组成。其中5个业务部分别至少派2人参加,5个行政综合部委分别至少派1人参加。团队成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配合政治部宣传处开展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

  二、新闻制作与舆情引导团队的主要职责

     检察院机关新闻制作与舆情引导团队成员主要负责提供本部门以及本条线的新闻线索;负责提供符合本部门业务实际的新闻制作创意;负责与宣传处人员共同策划、制作,推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品;负责本部门和省院新闻作品的传播;负责协助或独立撰写涉检网络舆情的网评文章;负责全市涉检网络舆情的研判、应对和处置工作。

  三、新闻制作与舆情引导团队工作流程

     团队成员要提升新媒体宣传意识和舆情处置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发掘本部门、本业务条线的新闻宣传线索,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及时挖掘鲜活的宣传素材进行宣传推广。团队联络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联络即新媒体制作与舆情引导团队建立微信联络群,随时随地碰撞思想、提供创意;线下联络即原则上团队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遇有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宣传工作人员在微信联络群内及例会上号召并组织成员根据热点进行原创策划和深度解读说理网评文章撰写。根据工作需要,团队成员可以参加珲春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新闻发布、新闻写作、新媒体、舆情应对等培训及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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