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1-3月份主要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审查逮捕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0件16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8人、不批准或决定不予逮捕10人。
审查起诉工作
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31件42人,依法决定起诉44人、不起诉18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依法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开展社会调查12次。
认罪认罚从宽工作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4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69.35%;共提出量刑建议1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4人,确定型量刑建议率为93.33%。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3.33%,其中,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13人,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2.86%。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案件中,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41人,参与率95.35%。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民事支持起诉等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件。
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民行类申诉信访案件3件;受理并决定司法救助案件3件,司法救助1人,已发放救助金额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