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泉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以及意识形态工作典型案例。
林泉强调,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应当做好三方面。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扛起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落实党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等学习内容作为“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确保理论武装到位。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书记上党课、读书交流班、观看红色电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引导干警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三是强化舆论引导,确保意识阵地管控到位。加强网络管理,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舆情处置“三同步”原则。制定舆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特别是重大、敏感案件的信息发布、宣传,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审查审批手续。落实网络监管人员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确保在第一时间检测、发现舆情并报送事态发展情况,积极稳妥处置,做好正面引导。